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全责任告知书

编号: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等单位):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是特种设备生产的主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一旦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该依据事故调查确定的原因,承担相关直接责任。
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1、应当符合许可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在许可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并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2、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转;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发生单位更名、产权变更、生产场地改变或生产条件等有重大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熟知管理制度,掌握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并按章作业;

4、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验。主动申报产品监督检验,为检查和监督检验工作提供方便,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按期整改;

5、保证产品的安全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技术资料具有可追踪性;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技术资料;

6、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还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7、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护特种设备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

8、依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收费标准缴纳鉴定、检验等费用。

特此告知,请予遵守。

安全管理的其它要求和相关信息,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址:http//www.aqsiq.gov.cn;

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址:http//www.cnisn.com.cn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址:http//www.jsqts.gov.cn

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址:(发出告知的质监局网址)

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接受意见:

我单位接受上述告知,并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保证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

接受单位: 

联系电话: 

接受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生产单位、监察机构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