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锅函[2001]9号

关于液化石油气储罐配备
堵漏装具问题的复函

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对液化石油气储罐配备堵漏装具问题的请示”(苏质技监锅便函[2001]0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监察与管理的通知》9质技监锅发[1999]143号)的要求,储存液化石油气的储罐,须按其第一道法兰结构和尺寸,每一规格至少配备一套堵漏装具。

  特此函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二00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