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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锅函[2001]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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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统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的通知》(国质检函[2001]320号)文件精神,尽快实施操作人员规范管理和统一持证上岗,我局按要求组织制作了全国统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现委托北京中特商物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证书征订的发放工作。 各省应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证书的征订工作。具体事宜可直接与北京中特商物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6号华亭嘉园A座19A 邮编:100029 联系人:荆京 电话:010-82841070(传真)82841065 E-mail:j.jin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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