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现场会

十月十四日在山东烟台召开


全国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现场会2003年10月14日至16日在山东省烟台市东方渔港大酒店召开。这是会议是贯彻国家总局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推动气瓶产权制度改革,落实气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重要会议。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高继轩处长(左一)主持会议,烟台市副市长王国群(左二)、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副局长宋继红(左三)、烟台市人大副主任王德和(右三)、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复(右二)、山东省烟台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林学敏(右一)出席会议。

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副局长宋继红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气瓶产权转移工作仍存在地区和单位之间不平衡、个别地区和单位持观望态度、计算机软件不统一、管理不规范、检验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他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正确认清形势,增强改革的信心,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强化气体充装(销售)单位的气瓶安全主体责任。

   

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黄强华工程师在会议上宣贯了国家质检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葛锦明在会议上作了《创新机制,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的经验介绍。南通的高密度、高频次宣传发动,部门之间的横向、上下之间的纵向联动,气瓶产权一次性转移,统一的计算机管理模式等整治经验,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好评。

山东省烟台市(左一)、浙江省丽水市(左二)、湖南省怀化市(右二)、福建省厦门市(右一)均在会议作了整治工作经验交流。

与会代表对气瓶普查整治和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研究。

与会代表参观了烟台市的相关气体充装(销售)单位气瓶产权转移和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探讨了气瓶产权转移过程中的相关做法。

   
(本站专题消息 摄影:高滇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