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有了“驻‘外’使节”
——海安局开辟气瓶专项整治新思路

在海安县,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液化气瓶总数达19万只之多,其专项整治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已有3年多时间,先后完成了气瓶产权转移、气瓶充装注册使用登记等专项工作,到2004年1月全面进入长效管理。

但事物在运行过程中,一个矛盾解决了,又会有新的矛盾出现。从今年的气瓶整治情况来看,个别液化气充装单位因受利益驱动,总会“情不自禁”地在非自有瓶充装等诸多环节上做文章,也成为广大百姓投诉和举报的焦点。为全面加强气瓶充装注册使用登记工作,使气瓶使用登记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在市局《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宣贯会后,海安局迅速在新丰液化气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试点准备工作。6月27、28日两天分别组织液化气和工业气体充装单位召开气瓶注册登记现场会,专题讲解了气瓶使用登记的程序和操作要求。

为确保液化石油气瓶注册登记工作落实到位,杜绝注册登记工作走过场,杜绝充装过期瓶和非自有瓶行为。海安局开辟气瓶长效管理新思路,特别推出“互派大使”行动——即各液化气充装单位结对互派一名充装人员到另一方气站开展“驻站督查”,对充装每一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6月30日召开全县液化气站负责人会议,对“互派大使”的要求、职责及派出期限、方式进行了细致的安排:派出期限为期一个月,派出期间充装人员除了在对方气站参加正常充装工作外,还要肩负义务监察员的职责,监督检查所驻单位是否充装过期瓶、非自有瓶是否开展气瓶使用登记工作,是否进行充装前检查并作记录,是否打永久性标识,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举报给海安质监局。

7月1日,海安局特设科全体成员及稽查人员分两组对16家气体充装单位逐一进行了检查,派出人员都已到位并认真履行职责,各充装单位已开始整理气瓶数据库,并着手进行气瓶注册登记。令人欣慰的是“互派大使”行动不仅得到各充装单位的支持,也得到当地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肯定,赢得了社会和百姓的广泛赞誉。